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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妊娠糖尿病」在台灣的盛行率大約是5%。根據最新的大規模臨床研究顯示(HAPO study, 2008),孕婦的血糖值越高,後續發生胎兒及母體妊娠併發症的比率會相對提高。例如:發生巨嬰、新生兒低血糖、新生兒高胰島素血症、以及初剖腹產的比率均明顯上升。因此建議所有的孕婦應該在懷孕24到28週時接受「妊娠糖尿病」篩檢,以便早期發現,早期治療。

篩檢方法:口服75公克葡萄糖耐受試驗

《此檢查需至少禁食空腹8小時以上,可喝白開水》

◎口服75公克葡萄糖耐糖試驗程序說明:

1.若當日已禁食八小時以上,掛號後,請先至衛教室報到領取糖水→至檢驗室抽空腹血→就診後批完價→持【檢驗單】至檢驗室辨理後續抽血檢查事宜。

2.若禁食未達八小時,無法於就醫當日檢驗者,請就醫後至批價處繳費結帳,保留【檢驗單】→另擇一日來院檢查(免掛號),請先至衛教室報到領取糖水→持【檢驗單】至檢驗室辨理抽血檢查事宜。

※請於下次門診日之一週以前完成抽血,以便產檢時可解讀報告。

◎進行75公克葡萄糖耐受試驗:

本檢查每隔1小時抽血一次,連同喝糖水之前的一次,總共要抽血三次。

說明:

1.第一次抽血(空腹)。

2.口服75公克葡萄糖(糖水應於5分鐘內喝完,之後不可再吃任何東西,但可喝少量的白開水)。

3.第二次抽血(喝完75公克糖水後剛好隔1小時) 。

4.第三次抽血(喝完75公克糖水後剛好隔2小時) 。

5.完成檢查

◎下次產檢時,如抽血檢查超過一週,即可拿到檢驗報告。

依據下列判讀標準,若有任何一個檢驗值異常,則確診為妊娠糖尿病。

正常:▓空腹小於92mg/dl ▓一小時180mg/dl  ▓兩小時小於153mg/dl

確診為妊娠糖尿病的孕婦,需配合婦產科醫師的建議,每日自我血糖監測,並由營養師指導做飲食控制,若血糖值仍偏高,則需遵照醫師的指示接受口服降血糖藥或胰島素注射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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